污水處理系統中,二沉池操作規程如下:
在啟動檢修后重新投入運行的二沉池系統前,應進行啟動前檢查:
1、控制閘門啟閉性能是否良好;
2、池內有無砂或其它殘渣;
3、機械設備潤滑情況;
4、油位是否合適;
5、動力、開關柜、控制系統、齒輪、傳動齒輪、行走輪子、超載保護裝置和輪道是否具備運行條件;
6、橋架刮泥機運行數圈以檢查刮泥機上的橡膠刷的位置是否合適,若位置太高或太低應及時調整;
7、機械的運行應穩定勻速旋轉且無顛簸或上下跳躍的現象發生,渣斗能收集浮渣。若刮泥機系統裝配有超載報警裝置時,應測試機械設備在超載的情況下是否會自動報警和停機。
8、水面以下設備的緊固與防腐、配水池和回流污泥管線無殘渣或堵塞情況、沉淀池結構防腐良好、無開裂和其它潛在故障、集水堰板水平、無缺陷;
9、啟動進水閘門進水到沉淀池中,進水時操作人員應使各池均勻進水;
10、當沉淀池進水2小時時,啟動刮泥機;
11、在啟動操作階段應測定刮泥機完成一個工作周期的各種運行參數,并與設計值和設備驗收記錄對照,判斷是否在正常范圍內;
12、在啟動運行后要增加巡檢頻率,第一次間隔30分鐘,第二次間隔45分鐘,如果沒有問題出現,系統即可轉入正常巡檢。
以上是對檢修后重新投入運行的二沉池進行操作的常規步驟,可作為污水處理操作人員工作時的參考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 |